下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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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决定,当好院长的参谋助手。
   2、及时收存、登记、传送上级和兄弟单位的来文、来电、来信。草拟以成教院名义签发的通知、通告、决定,记录成人教育学院的大事活动,整理和保管各种行政、文书档案,检查和督促各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3、组织安排成人教育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检查、了解并向院长汇报会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4、传达院长的工作指示,催办并记录院长对有关文件、信函、来访、来信的批示,及时向院长汇报办理结果。
   5、接待领导机关、兄弟单位和个人的视察、检查、参观和来访等,建立与上级有关部门、各教学点和兄弟院校的稳定工作联系,发挥办公室的窗口作用。
   6、做好各类在校学生学习的后勤服务工作。
   8、采购、保管和供应全院所需的办公用品和其它用品,定期检查和联系维修全院的水电设施和其它建筑维修事务。
   9、管理、调度、保养和维护本院所属车辆。
   10、检查和记录全院职工的工作出勤。
   11、做好成人教育学院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和检查院内清洁卫生工作。
   12、领取、分发和送达本院教职工和学员的报刊、信函,保证教职员工的阅览。
   13、打印成人教育学院及所属科室的文件、资料。
   14、掌管、使用“成人教育学院”印章。
   15、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办公室
  为了搞好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经研究,特制订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1 根据市场的需求,做好市场调查,协助教务部做好新专业申报工作。
    2 根据重庆工学院的教学资源结合成人教育学院的生源情况,做好每年的招生计划申报工作。
    3 组织实施每年的招生宣传、招生报名、招生录取工 作。
    4 指导校外办学单位搞好招生宣传工作,按要求及时向院有关部门提供招生名单(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姓名、性别、专业)。
    5 招生录取结束后,组织各教学班和校外教学点到院招生办公室、核对新生名册,对专业、层次、学习形式不相符者应及时更改,及时上报每年新生的注册名单。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工作部

  成人教育学院学生部是学生工作的专职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学院党委行政总体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维护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培养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成绩优异、素质全面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以及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工作。
   2、根据形势发展和教育改革需要,修改完善学生工作管理规范和制度。
   3、负责院本部班主任的聘请,搞好班主任队伍建设;执行班主任工作条例,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填报班主任津贴。
   4、负责新生编班、学生的报到注册及开学教育;负责学生档案的建立;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进行毕业生电子摄像及毕业生资格审查;负责学生证、结业证、毕业证的审核、办理和发放。
   5、执行学生奖惩办法。监督检查学生校规校纪的遵守执行情况,对学生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开展各类评优活动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6、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素质技能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
   7、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管理;搞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
   8、负责学生党支部及学生党建、团建和组织发展工作。
   9、负责学生公寓的防火安全及清洁卫生的检查、考核和评比,搞好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校外教学点的学籍管理指导工作。
   11、支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
   12、完成院长、书记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学部
  一、主持各教学班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二、制订、印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各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聘请、落实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
  四、编排各教学班课程表。
  五、按照教学计划订购教材、教学辅助(参考)资料。
  六、负责教学测量,实施教学评估及各类教学成绩考核,组织批阅试卷、作业、论文、实验报告等。
  七、考核记录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填报教师课时酬金。
  八、负责计算机实验室及多媒体教室的管理。
  九、受理本科学生的学士学位申请。
  十、整理、装订、保存教学管理档案,并定期送交档案室。
  十一、组织实施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方法的改革实验。
  十二、学习和研究成人教育教学理论,草拟成人教育的教学改革和发展建议。
  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部
  继续教育学院是重庆工学院下属二级学院,主要从事继续教育培训。 1997 年学院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授予并确定为在渝进行 工商管理培训 的唯一定点院校,为企事业单位培养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现代高级管理人才。自 1997 年以来,学院按照国家经贸委系统培养计划和标准,已举办了各类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 30 多期,为市内外企事业单位培养了 1000 多名高、中级管理人才和后备干部,受到重庆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度评价,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 九五 ” 期间经国家经贸委工商管理培训质量评估,学院荣获国家经贸委授予的 “ 工商管理培训优秀院校 ” 称号,并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具有 “ 十五 ” 期间 首批承担工商管理培训工作资格的院校 。1997 年,原重庆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在渝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唯一定点院校 ;1999 年经国家经贸委专家组质量评估,荣获 “ 工商管理培训优秀院校 ” 称号; 2001 年原重庆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重庆工学院,同年被国家经贸委确定为 “ 十五 ” 期间在渝唯一的首批承担工商管理培训资格的院校 ; 2002 年 4 月、 2003 年 4 月连续两年被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原中共重庆市委企业工委、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授于 “ 重庆市企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 光荣称号 ; 2003 年3 月,被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和原中共重庆市委企业工委会确定为承担市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的院校 。
   重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全体教职员工在重庆工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坚信 “ 发展才是硬道 理 ”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努力发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事业,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性人才,为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发展和西部经济的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 
财务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戍人教育学院财务部工作实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二、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这些政策和制度,制定符合成人教育学院具体情况的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
   三、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坚决同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作斗争。
   四、负责各项会计凭证的审核和报销工作,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年终做好财务决算。
   五、随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汇报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情况,搞好财务活动分析。
   六、审查本单位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监督和协同本单位各部门加强财产的管理。
   七、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并整理造册,定时向档案部门移交。
   八、按照上级规定,协同监察审计部门,搞好财务审计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九、根据党和国家治理整顿,深化财务体制改革的需要,适时改革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使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十、作好本部门财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大家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作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成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做出贡献。